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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清朗的网络版权秩序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负责人就“剑网2018”专项行动答记者问
 2018-07-19   【  

7月16日,国家版权局与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在京联合召开“剑网2018”专项行动通气会,宣布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4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就开展“剑网2018”有关工作接受了《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的专访。

启动背景:新技术带来新问题

记者:自2005年起至今,“剑网行动”已连续开展14年。“剑网2018”是在什么背景下启动的?

答: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热点难点,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分类规范,先后开展了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新闻转载、网络云存储空间、应用程序商店、网络广告联盟等领域的专项整治,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6103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5636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35件,相继查处了快播播放器侵权案、射手网字幕组侵权案、天线视频网侵权案、一听音乐网侵权案、番茄花园网软件侵权案、思路网高清视频侵权案等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剑网行动”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改变了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版权秩序混乱的局面,网络正版率大幅提高,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网络企业的版权意识,网络版权秩序明显好转,得到国内外权利人的充分肯定。

但我们也要看到,现阶段网络领域版权矛盾、纠纷依然处在高发期,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任务越来越重,新技术带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网络版权治理压力也越来越大。针对网络版权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以来,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多次深入互联网企业调研,召开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及专题会议等,听取网络产业界、权利人组织、地方执法部门、专家学者意见,研究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四部门经过多次研究,拟定了“剑网2018”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报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同意后正式启动。

特别是7月12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会议,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庄荣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到会并讲话。会议对开展“剑网2018”专项行动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各地版权执法部门抓住重点任务环节,加强主动巡查,着力扩大案源,查办大要案件,健全完善指导督办、奖励培训、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探索建立版权信用评价机制,精心组织好“剑网2108”专项行动。时隔3天,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充分说明四部门对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高度重视。

重点整治: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领域

记者:“剑网2018”将集中整治和重点规范哪些领域?

答:“剑网2018”专项行动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通过集中整治和引导规范,有效运用分类监管、约谈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多种措施,集中整治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领域侵权盗版多发态势,重点规范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深入巩固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专项整治成果,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

记者:去年“剑网行动”将规范新闻网络版权秩序作为重点任务,今年为何还将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答:去年“剑网2017”将规范新闻网络版权秩序作为重点任务,严厉打击各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的违法传播行为,并推动建立了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全国省级党报集团版权保护联盟、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等维权组织,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目前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侵权仍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因此,“剑网2018”继续开展网络转载专项整治,治理的重点包括三项:

一是打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和未经许可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二是要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三是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

要通过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转载案件,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服务提供者,来实现整治规范的目的。

记者:短视频领域这次也纳入到“剑网2018”版权专项整治中,其原因是什么?

答:去年以来,短视频行业快速发展,但也带来很多版权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权利人的强烈反应。当前短视频领域存在的版权问题主要包括:在短视频平台上未经授权复制、表演、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等作品;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短视频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对他人作品进行侵权传播。

针对以上问题,专项行动将抖音短视频、快手、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快视频、美拍、秒拍、微视、梨视频、小影、56视频、火萤、哔哩哔哩等热点短视频应用程序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方面重点打击短视频领域的各类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引导短视频平台企业规范版权授权和传播规则,构建良性发展的商业模式。

记者:据了解,“剑网2018”还将在动漫、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等领域展开版权集中治理,请介绍一下在专项行动中将重点打击哪些侵权盗版行为。

答:第一,开展动漫领域版权集中治理。目前,我国动漫产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2017年产值达到1500亿元,动漫衍生品等“二次元经济”蓬勃兴起,但动漫侵权盗版对产业健康发展冲击较大。专项行动要重点打击通过网站、应用程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视频字幕组等非法传播盗版动漫作品的行为,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动漫形象制作、传播游戏、玩具、文具、服装等动漫衍生品的侵权行为。

第二,开展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版权集中治理。网络直播平台、知识分享平台及有声读物平台作为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受到网民欢迎。但平台存在的版权问题不容忽视,音乐、文字作品权利人及权利人组织对平台未经授权大量使用音乐、文字、口述等作品反应强烈。专项行动要从规范新型商业模式健康发展的角度,着力整治相关平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主动加强监管,制定相关规则,积极加以引导,构建平台良好版权秩序。

第三,继续巩固“剑网行动”治理成果。近年来,“剑网行动”坚持从实际出发,不贪大求全,每年确定有限目标,聚焦垂直细分领域。在每年工作目标有所侧重的基础上,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持续高压态势,巩固治理成果。今年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的版权监管,突出打击通过网络销售教材教辅、少儿出版物、音乐和影视移动存储介质,以及使用聚合链接、设置境外服务器等手段的侵权行为。

“剑网行动”已成为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四部门依法治理网络的一项品牌工程、一个拳头项目。国家版权局欢迎各类权利人组织、互联网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继续支持“剑网行动”,积极参与投诉举报。国家版权局电话举报渠道为12390,传真举报渠道为010-83138743,网站举报渠道为www.lxzpjx.com《在线举报》栏目,微信举报渠道为“国家版权”,微博举报渠道为“国家版权局”。

重点任务:查大要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共治

记者:国家版权局对于全国各地精心组织好“剑网2018”工作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答:今年专项行动共有三项重点任务,针对的都是目前行业反映多、问题比较严重的新闻、短视频、动漫、有声读物和知识分享等领域。我们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每一项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工作部署对标对表,一件一件抓落实。各地对本地区确定的重点任务,要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和措施,把工作做细做实。

第一是要大力查办案件。国家版权局通过网络监测,梳理出一批侵权盗版案件线索,已经向全国17个省份下发了第一批案件线索。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版权局将持续向各地移转案件线索。要求各地版权执法部门要集中力量、快速查办,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网站,一律从严查处,情节恶劣的要顶格处罚,并提请网信、通信主管部门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ICP备案,停止提供网站接入服务。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第二是要强化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互联网企业要严格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要完善举报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加强内部版权监控和管理机制,实施侵权盗版信息巡查清理及记录留存,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对群众举报、执法监管部门通报的侵权盗版信息应迅速核查、删除。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履行“通知—删除”等法定处置责任,不得为侵权盗版行为提供帮助,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三是要加强社会共治。中国版权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各集体管理组织、国外权利人组织驻华代表处、版权相关社团联盟等要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积极向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提供案件线索。国家版权局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同时,“剑网2018”将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坚决曝光具有恶劣情节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曝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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